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ytswadmin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811

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原始创新、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旨在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基础前沿创新需求,着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前沿引领和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获取重大原创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抢占未来技术制高点。为不断提升实验室创新质量和效率,加强自主科研课题规范化管理,提高自主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效率推动产生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自主科研课题组织设

自主科研课题根据实验略定位,瞄准国内外相关领域科技前沿,围绕实验室定位方向和目,自主科研课题包括自主研究课题课题审议后确定

1、自主研究课题应围绕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是卡脖子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实验室应设立若干自主研究课题,其中每年应围绕目标任务设立1-2个重大自主研究课题 ,原则上经费在100万元以上,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按项目制管理,定人员、定经费、定目标、定产出,采取PI负责制,赋予科研团队组织和经费使用等充分自主权,支持优秀科研人员和团队,集中力量突破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产出重大原创成果。

2、开放课题应与实验室的定位方向和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主要用以支持与本实验室研究任务有关的交叉互补研究,加强实验室国内外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吸引国内外人才开展交叉研究,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实验室可根据研究需要,设立开放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二、自主科研课题申请与立项

申报指南通过实验室和学校网站发布,供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

1、自主研究课题。面向实验室固定人员,选题应符合实验室的定位、研究方向和目标任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注重原创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及学术价值,研究方案切实可行,有持续深入研究的前景。 重大课题由PI牵头组织申报。

2、开放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非本实验室研究人员,申请人的研究工作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开放课题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开设科研经费账号进行管理。

3、自主研究课题申请原则上一年审批一次,重大课题每年1-2项,其他课题数量由实验室根据研究内容和经费情况确定。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每年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省科技厅备案。每年通过实验室年报系统报送年度完成情况,作为周期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自主科研项课题过程管理

实验室对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实行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签订、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

1、合同(计划任务书)签订。对立项的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按照科技项目管理要求,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项目合同和任务书明确人员团队、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经费安排等内容。

2、中期检查。实验室根据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的实施周期及具体要求,参照课题项目合同,对课题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对阶段任务执行情况、取得成效、经费支出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研究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后续经费。涉及降低预定目标、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需提出报告,报实验室审批。

对于重大科研课题要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实施中取得重大进展(突破)和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备省科技厅。

3、结题验收。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执行期满时需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应对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结题验收评价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结题。

课题验收的主要内容为:课题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预期产出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意义和水平、项目组织管理的经验及问题。验收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由实验室组织验收专家组,提出结题意见。

对于重大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满,未完成既定目标,但研究方向和定位准确的,可适当延长研究周期。

四、自主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管理

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经费来源主要为省财政经费、学校支持经费和其它渠道资金,学校和实验室应加强经费使用管理,自主科研课题要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需按照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和合同(计划任务书)内容合理使用课题经费。

对于开放课题经费管理上学校支持实验室统筹整合国内外科研资源开展相关工作。

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执行期间和结题后应接受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盐城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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